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工程可以计取费用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 ,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 ,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窝工建筑工人人工费的工程计价方法和标准。计价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计取税金 。确认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利用工地人员实名制系统 、考勤记录、核酸检测记录等,切实做好工程现场建筑工人名单、隔离和窝工天数确认工作 ,以确保费用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锡市: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期顺延 、费用分担等原则 。南昌市: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 ,应将约定的工期顺延。

浙江省建设工程疫情补贴政策
浙江省建设工程疫情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补贴、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补贴 对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如建设方舱医院、隔离点等项目的施工人员,根据接触病例的情况 ,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
执行细则适用范围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 、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在建工程处理合同有约定的按原约定执行;合同未明确的,2022年4月1日后发生的工程量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浙江省疫情期间开发延期政策主要涵盖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设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及其他支持政策方面 ,具体如下: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仍需遵循既有规定,包括满足注册资本、开发经营年限、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等标准 ,未出台与疫情直接相关的特殊政策。
无锡市: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期顺延 、费用分担等原则 。南昌市: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 ,应将约定的工期顺延。
浙江省住建厅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疫情复工补助会计分录
〖壹〗、具体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此步骤的核心逻辑是:复工补助属于政府补助范畴,根据会计准则 ,企业需先将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以反映该资金需在后续期间分摊或按条件使用的性质 。若补助与特定资产相关,还需进一步判断是否计入“专项应付款 ”科目 ,但疫情复工补助通常与日常活动相关,故优先使用“递延收益”。
〖贰〗、疫情复工补助的会计分录分两个阶段处理,具体如下:第一阶段:企业收到复工补助金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此时 ,企业收到的补助资金尚未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需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暂存。
〖叁〗、疫情复工补助的会计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复工补助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补助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说明: 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取复工补助,首先应当通过“递延收益 ”科目进行确认 。
〖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50000贷:银行存款150000注意:按照有关规定由于甲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补助属于现金补助 ,所以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政策优惠。
〖伍〗、借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的热点问题解答中明确,复工补贴不征收增值税。企业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不需要缴纳 。稳岗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而给予企业的补助性补贴 ,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陆〗、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分录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免税政策条件时,需将已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反映免税政策带来的收益。
陕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进一步明确
陕西省住建厅明确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的核心原则为:以不可抗力认定为基础,通过现场签证 、分级补贴、合同优先、合理分担等机制 ,将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纳入措施项目清单,并明确赶工 、降效及费用调整的计算规则 。
施工降效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开)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可计取施工降效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确定施工降效内容并编制费用 ,报发包方审查认可,列入措施项目费用。赶工措施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项目需要赶工的,赶工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并明确计算原则和方法。
疫情防控费用计算疫情防控费用主要包括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 、宣传教育、临时设施等费用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按人员数量计取: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 ,按20元/人·天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 、包干使用。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 。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









